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2024年5月13日,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受贿案,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;对程建东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经审理查明:2004年至2021年,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、指挥中心主任、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信息化设备采购、项目承揽、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,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35万余元。
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程建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。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;揭发他人犯罪行为,经查证属实,构成立功;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该工程负责人还表示,向家坝灌区工程的建成,“将结束川南片区无大型骨干水利工程的历史,从根本上解决本灌区存在的农业灌溉、城乡生产生活缺水问题,提升饮水安全保障,对于稳定和提高灌区的粮食产量、保障粮食安全、实施国家‘藏粮于地’战略具有极为重要作用”。[详细]
康晓峰,男,汉族,1962年2月生,黑龙江鹤岗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1年5月参加工作,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鹤岗市林业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绥滨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绥滨县委书记,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副主任,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,鹤岗市副厅级干部。2022年3月退休。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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